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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外恋导致离婚过错一方应负赔偿责任
来源:昆山律师 网址:http://www.viplawks.com/ 时间:2016/12/15 16:55:46
曾女士和吴某于1983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第二年结婚,自1995年起,吴某便开始与第三者交往,1998年与第三者同居并多次提出离婚。2002年底,厦门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准予吴某与曾某离婚。今年1月8日,曾女士以被告吴某与第三者同居最终导致离婚对其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为由向集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5万元。